2025河北张家口市涿鹿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招聘5人公告
来源:开云app 发布时间:2025-02-21 10:50:28
为增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和农技推广服务人才供给能力,促进全县农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根据《河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,做好我县2025年特聘农技员招聘工作,现公告如下。
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深刻领会习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、提升素质、回归主业,强化公益服务功能”等重要讲话精神,以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重点,认真落实特聘农技员招聘计划,培强壮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,为基层农技人员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的活力。
根据我县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现状和技术指导需求,2025年招聘特聘农技员5名,其中:粮食产业1名、蔬菜产业1名、林果产业2名、畜禽养殖产业1名。
(二)能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安排和特聘农技员管理要求,吃苦耐劳,爱岗敬业、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、作风正派。
(四)“土专家”、“田秀才”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负责人及乡村种养殖能手,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,女性在50周岁以内,高中以上文化(含中专);
(五)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农业专业方面技术人员,男性年龄可放宽到62周岁、女性年龄可放宽到58周岁。
《涿鹿县2025年特聘农技员报名登记表》自行下载填写打印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应聘人员应保证本人所提供的很多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,因信息不真、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,责任自负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、舞弊等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报名结束后,根据岗位设置要求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组织实施技能考核。
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完成技能考核程序,技能考核方式及具体考核内容由第三方拟定。
被录用特聘农技员与农业农村局签订聘用协议,协议服务期限为2025年3月-2025年12月。结合单位实际和服务需求,被聘用人员具备坐班条件的安排到农业农村局下属农技推广部门,配合部门开展农技服务工作,不具备坐班条件的按照居住地就近安排流动岗位开展工作。
(一)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。不具备坐班条件的特聘农技员通过你自己所申报的产业类型,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(以特聘农技员户籍所属乡镇及周围乡镇为主),在不少于6个村遴选包联10个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10个农业经营主体(合作社、农业企业、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),充分的发挥个人技术专长,开展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工作。服务期限内每户每月对接服务1次。服务期间要有台账记录和相应的服务照片作为佐证。具备坐班条件的特聘农技员,配合农业农村局下属技术推广部门开展工作。
(二)承担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指导员(含粮食生产科技专员)工作任务。每名特聘农技员包联多个村,在所包联的村内按要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。
一是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,对所包联的脱贫户、包联村,以及经营主体开展走访调研,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,和技术需求和服务需求;二是宣传推介新品种新技术,使新品种和新技术获得广泛推广和应用;三是深入田间地头或养殖区,实地开展指导和服务工作,为种养农户和经营主体破解技术难题;四是传授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、化肥农药使用常识,以及动物疫病防治等知识;五是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工作,即可在室内培训,也可在田间地头、生产厂区培训;六是根据工作需要,服从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,参与其他技术工作。
项目年度内,对充实到农业农村局下属技术部门的特聘农技人员与部门统一考核,不再单独量化考核指标,对于不能坐班执行流动岗的特聘农技人员,通过核查服务台账记录和电话抽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考核,如发现有信息失真或造假现象,农业农村局有权单方终止协议,并追缴特聘农技员已得报酬。项目年度结束后,每位特聘人员要认真开展年度工作总结,分析任务完成情况,存在的问题,以及意见和建议,并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。
通过考核被录用的特聘农技员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技术服务协议,技术服务报酬每月2500元,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同时对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的特聘农技人员,农业农村局负责承担一年期的缴费金额,已享受职工医保人员农业农村局不再承担医保交费。
1、接受现场报名,部门指定为农业农村局科技科,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。
2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、考核等事项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3、在本次招聘工作中,监督、审核贯穿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弄虚作假或违法乱纪行为的,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,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。